2026年1月17日 星期六

應繼分及特留分

 沒生小孩,老公走了,小叔出面分遺產,讓很多人覺得不可思議,但還有更狠的,小叔不僅要分房產,還惡形惡狀,要太太負責繳稅金,讓地政士大呼「兄弟姐妹間的繼承權、應繼分及特留分,一個都不該有」。

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,此一案例,丈夫在去年10月底過世,因為沒有小孩,丈夫的爸媽又都已死亡,因此依現行法令,丈夫的遺產,必須由配偶和二位在世的弟弟共同繼承。二位弟弟平白可分到哥哥遺產,應該要對大嫂客客氣氣,但實際卻不然。

在協議分割遺產時,二位小叔寸步不讓,不僅分走了一間近二千萬的房屋,而且要大嫂自己想辦法繳清遺產稅,規費,代書費,才願意在遺產分割協議書中簽名及蓋章。

鄭文在說,過程中,太太心裡充滿委屈,但又不想曠日廢時打官司,只好一切吞下來,讓遺產繼承順利完成。

事隔一個多月,地價稅開徵,先生名下的房子地價總稅額約12萬元,按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8款規定,往生先生的應納稅捐,應自遺產總額中扣除,免徵遺產稅,換算約可以退還遺產稅約1萬元。

地政士告訴太太這件事,但太太一口拒絕辦理,原因無它,如果辦理退稅,就得要連絡2位小叔,以配合領取遺產稅退稅,她再也不想看到兩位小叔的嘴臉,因此寧可不辦理退稅。鄭文在說,兄弟姐妹是否應該有繼承權,應繼分及特留分,近來討論不少,這個案例讓人覺得,對於一起胼手胝足的夫妻而言,一個都不該有,應該由配偶單獨取得繼承權,才符合社會的真實面。而在修法之前,頂客族也應做好規畫,以免讓配偶陷入困境。


法院調查,小琳與阿鎮的父親於2022年罹患肺腺癌第四期並轉移腦部,開刀後由長女照顧,期間精神清楚,仍一再向親人重申,其遺產僅願交由女兒小琳繼承,對兒子阿鎮行徑極度失望。

法院認為,依民法規定,繼承人若對被繼承人有重大虐待,且經被繼承人表示不得繼承,即喪失繼承權。所謂「重大虐待」,不僅限於身體暴力,對負有扶養義務者長期惡意不扶養、完全不探視關心,致被繼承人承受重大精神痛苦,亦屬之。

法官審酌證人證述、失蹤人口通報紀錄及整體生活狀況後認定,阿鎮多年來無正當理由不與父親聯繫、不探視、不照顧,已對父親造成精神上重大痛苦,符合重大虐待要件;再加上父親生前多次明確表示剝奪其繼承權,依法應認阿鎮喪失繼承資格。

至於遺產分割部分,法院指出,配偶已拋棄繼承,阿鎮又因喪失繼承權,其應繼分依法由其子阿勝代位繼承,最終由小琳與阿勝依比例分割遺產。另小琳代墊喪葬費用,屬遺產管理必要支出,依法應先由遺產支付。因此,法院判決,確認阿鎮對父親遺產之繼承權不存在,並命就遺產依法分割